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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万物商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辽0112民初21199号 申请人:辽宁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沈阳市皇姑区 被申请人:深圳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沈阳市浑南区 原告辽宁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4年12月3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原告辽宁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辽宁某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宁某有限公司起诉。 案件受理费928元,减半收取464元,由原告辽宁某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