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振方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安徽万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11执2088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振方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安徽万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振方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与安徽万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11民初73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2年7月5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