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天菱电梯有限公司

因工作人员日常维保工作未对报警装置通话情况做断电测试,未及时发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000元,公示截止期: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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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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