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502执3052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吴兴区。
被执行人:**,男,1976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西湖区。
被执行人:***,女,1980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
被执行人:浙江地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华星世纪大楼**808。
法定代表人:岳晓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地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