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武汉耀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鄂0111民初6164号
原告: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
法定代表人:夏荣鹏,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静,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图书批发市场408号。
法定代表人:贾连升,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1981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
原告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诉被告***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大信博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3元,免于收取。
审判员  晋艳影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覃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