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臍庆莱实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渝0110执恢1005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莱实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04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7613755XY。
法定代表人:罗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袁渝,重庆袁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世纪英皇北塔第25层半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5590319328。
申请执行人重庆莱实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渝0110执恢1005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若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在二年内可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高丽
审判员  杨 东
审判员  王孝荣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万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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