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科灵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通衢工贸有限公司、济源市科灵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326执898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洛阳通衢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联盟路*号文兴现代城。法定代表人:邵春玲,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济源市科灵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
南省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李国强,该
公司总经理。组织机构代码:72962396-6。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3民终5181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洛阳通衢工贸有限公司与济源市科灵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济源科灵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存款528305元,现因案件再审,申请执行人洛阳通衢工贸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张国军于2018年6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执89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风雷
审判员  杨毅杰
审判员  李青锋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