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天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环保恒润工程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603执保12号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民事庭:
申请执行人志丹县天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环保恒润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移送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的诉讼财产保全事项,现已执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2)陕0603执保1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5月30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