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新3127执152号
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宝山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八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3年9月4日出生,住新疆和静县。
本院在执行由麦盖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新3127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麦盖提县宝山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宝山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3127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毛 军 双
审判员 **· 吐来克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 振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