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辰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03执371号
钦州市辰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钦州市辰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5369元偿还本案的债务425290元、案件受理费3827元及执行费6252元,双方在该案中的权力义务关系已终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