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山东明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0921执保85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明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79651200。
被执行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07276492。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作出(2021)鲁0921民初3886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650000元或其它相应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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