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君航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04执41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张博复线1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164101051G。
法定代表人:冯宝令。
被执行人:山西君航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后王街86号33幢3-14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80201147G。
法定代表人:刘海平。
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君航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支付原告欠款777967.57元。申请执行人依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4民初21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鲁0304执413号执行案件所确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