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通(成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1086执100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8月10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铁力市。
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住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60号。
负责人:李晓静,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军通(成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刚,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军通(成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2年9月2日以(2022)黑1086执1000号执行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现因申请人申请解除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冻结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2022)黑1086执456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银行存款85982.81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王传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杨成帅
书 记 员 刘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