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698号
立案庭:
申请人江苏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立案庭移交,解除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260000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