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保1149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济南文远建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解除保全申请人济南文远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2258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7月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解除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22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