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力交通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02执恢1844号
湖南同力交通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2019)湘0102民初17391号民事判决书。因该案强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员  史作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田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