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920号
移送单位: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青檀中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耀,系该公司总经理。
移送执行单位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费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欧阳建新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杨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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