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81执保71号
关于变更保全申请人怀化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湘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怀化市黄狮洞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1281民初86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予以财产保全。
一、冻结了担保人怀化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账号存款43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
二、解除了对变更保全申请人怀化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的存款435000元的冻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