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昊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昊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鼎建(山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06执保735号 申请人:山东昊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泰山路2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MHJJT5。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鼎建(山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道办事处心环路6号汇美领域A座2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NHCQP94。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山东昊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鼎建(山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26日作出(2023)鲁0306财保6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鼎建(山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53143.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鼎建(山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53143.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