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振兴钢管架租赁部、湖南鑫邦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3123执136号
吉首市振兴钢管架租赁部、湖南鑫邦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首市振兴钢管架租赁部与湖南鑫邦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31民终1716号民事判决书吉首市振兴钢管架租赁部与湖南鑫邦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