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兆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执行用)

(2020)皖0123执126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

被执行人:***,男1966年6月07日出生,汉族,住安撇省肥西县。

被执行人:张良勇,男1971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

被执行人:合肥兆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东路。

法定代表人:王萍。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张良勇、合肥兆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123执12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黄邓明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