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韵历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山东泉韵历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02执913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泉韵历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泉韵历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鲁1302民初16841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将案款发票邮寄至法院,在法院确定款项到位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支款。被执行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自行将案款汇入兰山法院账户。现被执行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执前调阶段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了结案申请,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将被执行人从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屏蔽,并解除限制高消费、冻结、**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