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恢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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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09228元,执行费10490元。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已自行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841593.32元(含受理费6930元,利息32365.32元),另本院收取执行费1049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02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