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111执1427号 申请执行人: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炫丽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炫丽装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案款208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