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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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111执1427号
申请执行人: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炫丽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炫丽装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案款208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