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203执恢533号
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鑫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柳州市鑫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人民币46585.1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次恢复执行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