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1执6937号
申请执行人: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577-8号名都凯莱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967003199。
法定代表人:韩景宽,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性,1953年0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被执行人:山东鲁源信通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7926044347。
法定代表人:李艳芳,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鲁源信通科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京仲裁字第1179号仲裁裁决书,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案款1754160.25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鲁0211执6937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倩
审判员 张培荣
审判员 李凯源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毕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