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沪0118民初21800号
原告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缴。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