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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兽游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民终1777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汕头市兽游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写字楼**房之二。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85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东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八道豪威科技大厦22Fdiv>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睿,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汕头市兽游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东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255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汕头市兽游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 张 尧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