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63262号
原告: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法定代表人:孔德顺。
被告:**,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住四川省营山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倪军燕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唐 蕾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