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2)川0113执恢68号
代安全、四川广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川望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19)川0113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成都川皇实业有限公司与代安全、四川广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广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11636.00元。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代安全自动履行15万元,四川广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10万元。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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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