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卓亚电气有限公司

芜湖市卓亚电气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3执2258号
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卓亚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金穗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5704106182(1-1)。
法定代表人:王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洪木生,安徽皖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2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卓亚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卓亚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3执22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奚 峰
审判员 陈周翠
审判员 郑旭芝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冯 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