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0111执2770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云南盛川钢结构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3月2日立案执行的(2020)云0111执2770号***与云南盛川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伤害责任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0111民初94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的公证文书,被执行人应支付84072.70元及利息,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84072.70元,***申请结案。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