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

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与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106民初14588号
原告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立案后,原告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8元,保全费570元,共计1,158元由四川西高电气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石磊
书记员  任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