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鑫宏远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5民初21307号
原告北京鑫宏远达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鑫宏远达商贸有限公司在登记立案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本案应按撤诉处理。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渠阳振
法 官 助 理   程 颖 书  记  员   高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