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113执保484号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2943号之一申请人七冶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740237.5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2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亮
法官助理李茂华
书记员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