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02执9668号
贵州聚霸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分公司:
关于贵州聚霸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分公司货款604642.5元及违约金、律师费20000元、保全保险费800元、案件受理费5570元、保全费41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91639.5元(含案款、违约金共682887.5元,执行费4994元)。本院已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302民初966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