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7执3567号
赫章黔诚建筑材料租赁(申请执行人)、黔东南州兴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
赫章黔诚建筑材料租赁(申请执行人)与黔东南州兴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8575.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在地调查;经我院查询被执行人无银行无存款,无车辆登记,无不动产登记信息,被执行人所在地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7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被执行条件时在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