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02执9563号
王平国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平国与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82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该款转付给王平国。至此,王平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3民终441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