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德州市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402执3015号之三
申请人德州市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3929035XY,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烁源大街**圣凯财富广场**房。
法定代表人:徐建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37050161620600000438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36045.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会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于志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402执3015号之四
申请人:德州市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3929035XY,住所地济,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烁源大街**圣凯财富广场**房v>
法定代表人:徐建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16×××4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36045.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王会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于志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402执3015号之五
申请人:德州市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3929035XY,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烁源大街**圣凯财富广场**房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徐建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广兴大胡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6×××5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36045.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王会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