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能联合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万控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蚌埠远大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6)皖0311民初1306号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万控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蚌埠远大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徽万控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以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万控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90元,减半收取为1095元,由原告安徽万控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