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

郴州市林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宏发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果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结果和期限告知书
(2019)湘1021执保37号
郴州市林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宏发建设公司:
关于申请人郴州市林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一案的财产**事宜,本院依据(2019)湘1021民初282号民事裁定,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实施。冻结了被申请人郴州市宏发建设公司的存款,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完毕。
**期限届满时,申请人需要继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申请的,**期限届满后,已经采取的**措施自动解除。
特 此 通 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