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锦天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世纪龙马动力有限公司、襄阳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鄂0602执95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世纪龙马动力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光彩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565457147W。
法定代表人:徐振东,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轴承路**代码:91420600737136914C。
法定代表人:张翠云,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鄂06**民初2744号民事判决,于2018年6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世纪龙马动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余幸福于2018年7月1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湖北世纪龙马动力有限公司于同日向本院书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鄂06**民初2744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茂玉
审判员  郑玉梅
审判员  韩 冬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王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