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天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4)兵06执他2号 申请执行人:新疆天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五家渠市青湖北路108号天力大厦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738399513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住所地奇台县北塔山场部。 法定代表人:**,该牧场场长。 申请执行人新疆天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奇台垦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6日立案执行。现因该案长期未能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4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兵06民终24号民事判决书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张卫民‎审判员蔡咏梅‎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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