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智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赛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智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津0104执6743号
天津赛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智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天津赛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智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0104民初10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本院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9)津0104执674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