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305执2661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32604811L。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6年03月26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临淄区。
本院在执行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和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5执266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