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圣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德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703民初502-2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潍坊圣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北段孙家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5779729988D。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潍坊德霖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新元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57889396P。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潍坊圣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潍坊德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7日作出(2019)鲁0703民初502-1号民事裁定,冻结了潍坊德霖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账户的存款2274300.92元。潍坊圣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潍坊圣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解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潍坊德霖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账户的存款2274300.92元的查封(详见通知书或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张妍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