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莱芜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世拓利丰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117执保259号 申请人:莱芜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钢城区**民营经济园(清泥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746594984F。 法定代表人:宋XX,该公司总经理。 代表人:莱芜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申请人:山东世拓利丰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村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064350288B。 法定代表人:刘X,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莱芜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世拓利丰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拓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刘XX、杨XX、刘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20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世拓利丰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未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审判员 焦 克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3)鲁0117执保259号 编号 财物名称 坐落 产权证号 查封到期日 1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6幢 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8日 2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5幢 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8日 3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4幢 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9日 4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3幢 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9日 5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2幢 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9日 6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1幢 权证号: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9日 7 不动产 钢城区钢城大街27号7幢 权证号:莱房权证钢城区字第0×**号 2026年05月29日 8 土地、不动产 里辛街道***村 权证号:莱芜市国用(2015)第0146号 2026年05月29日 注:本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申请人,一份随查封裁定书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