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体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受 理 通 知 书 (2022)湘0202执29号 湖南体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月6日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本院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申请人是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的,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领执行款的,须特别授权。 三、本案执行费8085.63元,从执行款中扣回。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