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龙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保17号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龙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与吉林龙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1100000.00元。至此,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吉7503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执行员 鲁 伟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