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213民初3151号之三
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诉大连恒达园林雕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长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你(单位)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到我庭时应当已缴费,如未缴纳会另发催缴通知。
三、可通过辽宁12368诉讼服务平台自助语音查询服务,输入法院提供的查询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案件信息。网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
审判员 :黄爱华
书记员 :孙欢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zdqz立案审批表